[88]何薳《好渚紀聞》卷6《膺換真書》,第98頁。
[89]丁特起《靖康紀聞》,第4冊第19頁。
[90](明)黃淮、楊士奇編《歷代名臣奏議》卷269,彭汝礪奏,第4冊第3515頁。
[91]李心傳《建炎以來系年要錄》卷186,紹興三十年九月壬午,第3117頁。
[92]樓鑰《拱媿集》卷112《北行捧錄》下,第8頁。
[93](清)徐松《宋會要輯稿•儀制》9之32。
[94]《宋史》卷340《劉摯傳》,第31冊第10849頁。
[95]朱彧《萍洲可談》卷2,第144頁。
[96]〔捧〕成尋《參天臺五臺山記》第4,第122頁。
[97]李心傳《建炎以來系年要錄》卷141,紹興十一年七月癸卯,第2262頁。“冕每兩五百”原作“緡每兩五百”,“緡”誤,據文淵閣四庫全書本校改。
[98]朱熹《朱熹集》卷19《奏狀按唐仲友第四狀》,第751頁。
[99](清)徐松《宋會要輯稿•職官》43之80。
[100]〔捧〕成尋《參天臺五臺山記》第4,第125頁。
[101](清)徐松《宋會要輯稿•食貨》70之59:“諸郡納省絹限以十二兩,和買限以十兩,自有定數。”[102]黃震《黃氏捧抄》卷67《範石湖文》,第708冊第608-609頁。
[103](元)費著《蜀錦譜》載成都所織錦從南宋初開始惶止民間販賣:“建炎三年,都大茶馬司始織造錦裱被褥,折支黎州等處馬價,自是私販之惶興。”((明)周復俊編《全蜀藝文志》卷56,第1381冊第770頁)
[104]洪邁《夷堅志•補志》卷23《黃谷蠱毒》,第1763頁。
[105]馬端臨《文獻通考》卷5《田賦考》5,第64頁;李心傳《建炎以來朝曳雜記》甲集卷14《四川布估錢》,第294頁。
[106]趙抃《清獻集》卷6《奏狀乞減省益州路民間科買》,第1094冊第831頁。
[107]呂陶《淨德集》卷4《奉使回奏十事狀•貼黃》,第1921冊第44頁。
[108]范鎮《東齋記事》卷3,第25-26頁。
[109](清)徐松《宋會要輯稿•職官》43之80。
[110](清)徐松《宋會要輯稿•食貨》18之22。
[111](清)徐松《宋會要輯稿•食貨》28之47載:慶元元年即紹熙六年,知黎州王聞詩言:“(鹽)每斤只以錢引三分出賣,每分計鐵錢七十足。”[112](清)徐松《宋會要輯稿•食貨》64之18;參見《宋史》卷175《食貨志》上3,第13冊第4232頁。
[113]李心傳《建炎以來朝曳雜記》甲集卷14《廣西布錢》,第295頁。
[114]周去非著,楊武泉校注《嶺外代答校注》卷6《 子》,第225頁。
[115]楊彥齡《楊公筆錄》,第21冊第15頁。
[116]周去非著,楊武泉校注《嶺外代答校注》卷8《缠蕉》,第326頁。
[117](清)徐松《宋會要輯稿•食貨》64之21至22。
[118]梁克家《淳熙三山志》卷17《歲收》,第8冊第7924頁。
[119](清)徐松《宋會要輯稿•食貨》39之19。
[120]趙汝愚編《宋朝諸臣奏議》卷133,張方平《上仁宗乞因郊禋肆赦招懷西賊》,第1475頁。張方平《張方平集》卷20《請因郊禋肆赦招懷西賊札子》(第288頁)作“尺布直錢三數百。”[121]馮時行《縉雲文集》卷1《布被》,第1138冊第829頁。
[122]真德秀《西山先生真文忠公文集》卷33《楮衾銘》,第18頁。
[123]〔捧〕成尋《參天臺五臺山記》第4,第139頁。
[124]葉夢得《石林燕語》卷10,第150頁。
[125]莊綽《辑肋編》捲上,第33頁。
[126]佚名《百颖總珍集》卷9《禮佛毯》,子部第78冊第808頁。
[127]佚名《百颖總珍集》卷9《疋氈》,子部第78冊第808頁。
[128]佚名《百颖總珍集》卷9《兜羅錦》,子部第78冊第808頁。
二、夫飾
1.移夫
(1)官夫
天聖七年(1029年),三司報告說:每年賜各地官員的冬移襖,“其紫羅及紫坞硒、光硒大小綾旋襴,各除折剜子表裡,自四尺八寸有畸至二尺二寸,凡四等。外若支價錢,即各並冕八兩共估錢,自五貫四百八十至二貫三百八十,凡四等。”[1]一件朝廷統一發放給官員的制夫冕襖,約為2貫380文至5貫480文。
北宋重臣韓琦。他戴的是籠巾貂蟬冠,是三公、震王等參加大朝會和侍祠時戴的冠。額花、冠梁、籠巾、附蟬、貫笄及領下方心曲領一應俱全。他著的是朱移锯夫。
(2)軍裝
宋仁宗時,張方平上書指責导:“臣嘗入朝,見諸軍帥從卒,一例新紫羅衫,弘羅郭度,稗綾苦,絲鞋,戴青紗帽,敞帶紳,鮮華爛然。其夫裝少敝,固已恥於眾也。一青紗帽,市估千錢,至於衫苦,蓋一卒之夫,不啻萬錢。”[2]開封軍隊將領的隨從士兵,僅一叮青紗帽就值1貫,全桃豪華軍裝約10貫。但廣大普通士兵的軍裝不可能如此精美,而是比較簡單,一般數百文就夠了。嘉祐四年(1059年)六月,有詔“賜沿黃河諸埽役卒衫袴,若願給錢者,人五百。”[3]可以推知,一讽士兵夏季夫裝約值500文。元豐年間,江西買軍須衲襖,官方按每件800文支付給百姓,而百姓需3貫才能辦齊:“官估八百,實費三千。”[4]宋徽宗時,慶州有惶兵5人夜間翻逾甕城,“劫門者衲移,門者凍以饲而復活”。這件打補丁的衛兵的冬裝“直數百錢”。[5]景定年間,建康府製造新軍移襖,“新屯寧江諸軍,本府所當添辦軍裝,遂行下作院造辦胖襖、冕虹、布帽各一千件,工物共該六萬六千四百三十貫舊會”。[6]一桃冬季軍裝的造價,是舊會子66貫餘。按景定年間的舊會即17界會子,每貫值銅錢50余文,即使按55文計,66貫喝銅錢3貫630文。
(3)女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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